下馆子吃饭,却不知不觉成了“吃播”;去理个发,结果变成造型师“云炫技”的模特;在公园或景区散步,也有可能在别人的直播间里“跑了趟龙套”……
如今我们身边
这些“被直播”的情况时有发生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刷抖音时无意中进入“盒马”直播间,发现每一个路过超市甜品区的顾客都会被动出镜,且面部特写都被展示。
这个题为《逛盒马的顾客知道自己被直播吗?》的帖子,戳到了广大“被直播”群众的痛点。帖子底下2000条留言,都在痛斥不经询问就进行拍摄(直播)的行为。该网友在帖子末尾处提出疑问:这种行为究竟算不算违法?
带着同样的疑惑,记者进入抖音搜索和盒马相关的直播账号,发现全国范围内有数十个带V的官方认证账号在进行直播,其中绝大多数账号都存在该网友所反映的问题。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8.16亿人,占网民整体的74.7%。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5.97亿人。也就是说,除了专业做电商直播的,还有很多人也在玩直播。
在面大量广的直播中,就有一些是把镜头对准了普通人……
不但怼脸拍,顾客交谈也能听到
盒马客服回应:不会泄露隐私
目前,抖音上唯一由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官方账号(蓝V账号)是“盒马鲜生甄选”,该账号并非每天直播。
记者在本周某个工作日进入直播间后发现,当天他们正在进行的是“小龙虾神仙桶”这一菜品的推介直播。直播画面完全聚焦于菜品本身,同时有两名主播在画面外作介绍。作为上海盒马的官方账号,“盒马鲜生甄选”的直播是没有争议的。
但是,除此以外在抖音上进行过官方认证的盒马直播账号,几乎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
以“盒马甄选”账号为例——该账号备注为“盒马鲜生(番禺店)导购员”——虽然直播时的画面主体是一名主播,但因为镜头对着店门,很多顾客在进出时难免会进入镜头。而一些顾客习惯在进口处等人,因此他们的身影会长时间停留在直播画面里。
而包括“盒马鲜生团购”“盒马西柚”“盒马鲜生(团购优选)”“盒马福利馆”等账号镜头则长时间对着店内某个区域进行直播。顾客如果不注意的话就意识不到自己正在“被直播”,他们怡然自得地在镜头前挑选货品、停留交谈或是吃冰淇淋。
有些角度完全怼脸拍,而且直播设备的现场收声效果也相当好。经过镜头前的顾客如果以正常音量交谈,都可以被直播间里的观众听得一清二楚。
据了解,这些盒马的相关账号并非私人账号,而是各门店的官方账号。当记者拨打盒马热线,向客服人员反映购物中“被直播”这一困扰时,对方的回答是:
“这个情况不会泄露咱们的个人隐私,也不会有其他的反馈。我们这边对客户的隐私都会有严格的保护,您可以放心。”
该客服还表示,这些直播行为都是不同门店自己在线下开展的一些活动,而非统一的活动或者销售方式。
盒马并非唯一“被直播”重灾区
大型商超各门店缺乏统一标准
记者随后进入了其他品牌商超的直播间,我们发现存在直播问题的远不止盒马的各门店。
大润发的店铺授权号“大润发优鲜小时达”直播时聚焦菜品,而各地门店直播中则都会有路人入镜。
永辉超市的情况也类似,在山西太原一家永辉超市的直播中,晚饭后的时段几乎每时每刻都有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闯入镜头。这些客人都处于饭后逛超市的悠然状态中,其中还有人用小指剔着牙齿——可能是晚饭时的残留。而这些纯属私人的、松弛的、不够雅观的举动完全暴露在直播间里陌生人的眼前。
由此可见,大型商超的官方账号在直播时都会有意识地进行规范化操作。但因为门店众多,因而缺乏统一的直播管理标准。
在大型商超这种“被直播”的重灾区,不仅商家自身在直播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还有很多美食/探店主播在柜台前架起设备,旁若无人就开始直播。
被直播感到不爽
只能不了了之?
有多少人在公共场合直播,就有乘以倍数的“工具人”,他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别人直播间引流的工具。
在社交平台上,网友们对于“被直播”、“被动入镜”早已怨声载道。更有甚者,一些商家为了证明自家生意火爆,堂而皇之的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们作为直播画面的主体。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很多商家这样做是为了达到身临其境的宣传效果,但是未经允许不仅会影响消费体验,甚至让其他潜在消费者望而却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王辉对商家的提醒是:要改变“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错误观念,守好营销边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王辉表示,“商家这类直播或拍摄行为,如果未经顾客同意,则明显侵害了其肖像权。”因此,他鼓励广大消费者,要勇于向侵害个人肖像权的行为说“不”。
“如果消费者可以行动起来,发现商家违规直播时予以劝阻,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反馈,就可以有力制止商家的不法行为。”马亮说,“当然,怎样让这些反馈渠道更加畅通,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记者查阅多个网络直播平台的用户规则,其中都包含“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相关表述和要求,但是“商家直播顾客的消费行为是否被允许”,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针对这一问题,某网络直播平台的客服回复称,“您如果不愿意出现在直播画面中,可以直接和对方沟通,也可以选择举报对方直播间,平台会为您处理。”
马亮建议,网络平台要畅通维权渠道,当消费者发现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反馈举报,使违规短视频或直播及时下架整改。同时也要加强监管,使商家遵守行业公约和平台规则,引导商家通过技术手段(比如马赛克等),解决顾客信息保护和宣传推广的矛盾,共同维护健康良性的商业直播生态。
他说:“目前对相关商家和平台的处罚力度不够,未来应联合监管政策,加大处罚力度,才能以儆效尤。”
来源丨新晚报综合新闻晨报、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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