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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生物医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申报指南

afeng135 2024-07-04 IT技术 5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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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

总 览(按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 2024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申报指南(生物医药)(网上填报截至7月12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网上填报截至7月17日)

2024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申报指南(生物医药)

为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研究环节的支持,强化产医融合,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21〕1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2号),现发布“2024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申报指南(生物医药)”。

第一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第二条 征集范围

专题一、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临床研究

支持方式和内容:对生物医药企业的创新药物(一类新药、二类新药)在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开展I期临床研究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30%,最高不超过200万的支持。

对生物医药企业的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或创新医疗器械)在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开展临床研究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30%,最高不超过100万的支持。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6月30日。

专题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临床前研究

支持内容和方式:对生物医药企业联合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开展以产品上市为目的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IT),重点支持细胞基因等新领域新赛道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30%,最高不超过100万的支持。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6月30日。

第三条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项目申报须由区内企业牵头,联合1-2家医疗机构或1家医疗机构及1家上海市的高校院所共同申报。其中临床研究(专题一)的医疗机构要求为浦东区属二级以上医院、上海市级及其他区属三级乙等(含)以上医院、江浙皖三省卫健委直属三甲医院以及三省范围内的知名医科大学(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江浙皖三省医院名单附后)。临床前研究(专题二)的医疗机构要求为浦东区属二级以上医院及经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的区内民营医院、上海市级及上海市其他区的三级乙等(含)以上医院。

3、申报单位需提交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材料、临床批件、正式合作协议等附件证明材料。其中合作协议应是2023年7月1日后签署。

4、项目经评审后择优立项。资助资金于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5、目前承担浦东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并未结题的企业不能申报。

6、企业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陆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项目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

3、完成网上申报并经形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须含水印)、可行性方案,加盖申办方及合作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PDF文件。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项目查新报告;

4、专题一:临床批件,专题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材料(通过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备案);

5、合作协议书;

6、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材料;

7、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已获知识产权、项目方案等。

(三)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2024年7月12日17:30;

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21日;

申请表上传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1日。

第五条 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黄老师 28282783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20231082-891

附件:江浙皖三省医院名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及附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科规〔2020〕10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上海市财政局,启动2023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底前认定且在政策扶持期内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请流程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申请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页面(https://zjyjs.sheic.org.cn/jcpt/czkjtr/index.jsp),点击“申报”,选择该通知事项,按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应在线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转化项目2023年度和分月销售明细表;

(2)经审计的企业2023年度会计报表;

(3)转化项目实现销售收入的相关发票信息汇总表。

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00,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6:30。

三、申报须知

1.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转化项目2021-2023年间未获得过其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3.企业应对转化项目的销售收入进行单独核算,准确核算项目产生的直接销售收入,开票名称应与项目名称保持一致。

4.申请单位已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动态跟踪和数据统计填报。

四、咨询方式

服务热线: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3日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以上内容经小编综合整理,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发布最新信息和受理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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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上海科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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