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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子带2条毒蛇,胁迫女子开房,事后竟被毒蛇咬死在浴缸案件

afeng135 2024-07-03 技术教程 3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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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环蛇的模样黑白相间,是我国毒性最强的毒蛇,在各地都有别称,江西部分地区就叫它竹节蛇,广东、湖南等地区通常叫寸白蛇,另外还被叫成银脚带、金钱白花蛇、百步梯、银报应等。

由于银环蛇平时看起来很温顺,一些极其大胆的人出于冒险精神,试图将其当成宠物饲养,但银环蛇咬人时可从来不警告,最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0年,银环蛇就被列入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养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需要持特种养殖许可证。

养蛇养得好,确实能发家致富,但养蛇其实具有危险性,尤其是饲养毒蛇,将面临被咬、危及生命的情况。在2018年11月下旬,江西抚州凤凰城某酒店内就发生过一桩匪夷所思的“蛇咬人”事件。

11月21日晚上10时许,心满意足的樊某带着自己的蛇走进了浴室,但不成想,温顺的银环蛇突然朝他咬了一口,但樊某对此并没有当回事,可能是认为自己的“宝贝”在和它闹着玩,是否疏忽了银环蛇的毒性?就不得而知了。之后,樊某便睡下了,一旁的女子李小花(化名)其实与他并不相识,但看着樊某带着蛇,心中十分恐惧,一直到次日凌晨0时许,李小花确认樊某睡下了,便趁机逃出了酒店客房,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并且向父母讲述了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

李小花在外时,于21日下午被樊某拦住了去路,李小花原本以为这人是想要问路,然而樊某却是对李小花说,他手上有蛇,让李小花跟他走,否则他就放蛇咬人。樊某还向李小花晃了晃手中的蛇,李小花见此,心中出于害怕,便跟着樊某走进了酒店客房,令樊某得逞。

李小花的父母听了女儿的哭诉,对樊某愤慨不已,认为樊某具有强迫的行为,应当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便陪同女儿去报了案。

凌晨3时许,李小花带着警方返回了酒店,然而让众人都感到惊讶的是,樊某已经死亡。李小花便向警方说了樊某在浴缸被蛇咬的事情,由于樊某自己都没有想着报警或拨打急救电话,李小花还以为没多大事情。

警方则在事发客房的浴缸处找到了一条毒蛇,现场还有装蛇所用的尼龙袋子,不过据李小花指认,毒蛇并不止这一条,但警方在事发客房内并没有找到第二条蛇,因此酒店方面也是迅速做出了反应,停业整顿。经消防人员逐层排查后,在一间没有人的客房门口找到了另一条蛇,酒店内没有再发现第三条蛇。

樊某究竟因何而死?作为曾与樊某共处一室的李小花有一定的嫌疑,另外,李小花是不是被胁迫?也是警方要查明的真相。案件需要证据,并不意味着警方只听活着的人怎么说。而经法医鉴定,樊某系被蛇咬后中毒死亡,身上无明显致命外伤。

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视频监控、走访调查等,初步还原了事发经过,确认樊某与李小花在此之前确实并不认识,樊某在案中涉嫌强jian,已被立案侦查。

立案侦查是指发现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办案机关进行立案,立案之后进行侦查,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就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以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强jian罪则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志,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妇女从而构成的犯罪。对于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反抗、拒绝的表示,还应考虑妇女是否能够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于反抗等情况。

在本案中,李小花在事发时虽然没有反抗,是因为樊某使用了胁迫的手段,使其不敢反抗,樊某的行为是能够被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涉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犯强jian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樊某还活着,将面临三年或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但由于被告人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该条第(5)种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值得了解的是,被银环蛇咬到后并不会当即死亡,也就是说樊某在被自己的蛇咬后,是有机会拨打急救电话或报警电话。而且被银环蛇咬到后如果及时送医,是能够被抢救回性命,樊某与蛇打交道,并且在浴缸时与蛇嬉戏,应该有着丰富的养蛇经验,对此未必不知,但他却选择了放任不管,另外,樊某的身上没有明显致命伤,从某方面来说,是排除了李小花的嫌疑。

至于李小花为什么趁樊某沐浴时逃走?可能是出于对毒蛇的极大恐惧。虽然樊某已经死亡,案件更详细的情况比如樊某当时究竟在想什么,警方难以调查出来,但案件的具体情况还是能够调查清楚,如果樊某的死与李小花无关,即使她是事发时待在现场的另一人,也无罪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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