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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思考丨健全完善职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

afeng135 2024-07-08 IT技术 3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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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思考】

原标题:健全完善职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

李文涛

●观点

在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要不断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健全完善职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从而推动技术创新,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

科学技术的革命性突破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核心动力,技术创新是科技取得突破的前提。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我国企事业单位的广大职工,因此,建立与完善推动职工积极投身技术改革与创新的激励机制是关键。技术改革创新主要表现为职工知识产权成果的创新,以职工知识产权获得充分尊重和保护为基础和前提。

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要不断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积极保护职工的知识产权,健全完善职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实现职工的全面发展,从而推动技术创新,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

广大职工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广大职工是科技创新成果的实践者,也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技术创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职工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力,鼓励职工积极投身技术创造与革新是科技创新的动力之一。技术改革创新主要表现为职工知识产权成果的创新,因此,要建立与完善推动职工积极投身技术改革与创新的激励机制。

新质生产力的本质是先进生产力,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决定意义的因素,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加快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落实到广大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提高职工素质是推动科技创新、推进职工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产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工会有教育职工的职能,需要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而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因此,公司也承担着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法定义务。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也是保护职工发展权的体现。在维护职工生存权的基础上,更要关注和保护职工的发展权,重视对职工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

职工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构成

一是职工知识产权培育体系。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以高素质职工队伍为基础,同时也得益于合理高效的知识产权养成与培育体系。工会能够在助推职工产出原创性的重大技术成果上发挥作用,建设完整的职工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助力推进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为职工从事技术革新和专利申请提供服务,培育产出丰硕知识产权成果的肥沃土壤。

二是职工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用体系。知识产权主要涉及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权益,如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与职工相关的知识产权主要涉及职务作品、职务发明、职务表演等。职工知识产权体制创新需要厘清单位与职工在知识产权申请、取得(归属)、利用、转让以及成果应用和转化等各个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既要充分激励职工,发挥其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也要兼顾单位利益,保护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更要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三是职工知识产权救济体系。职工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护是知识产权蓬勃发展的前提,如果职工知识产权无法得到保护,将会降低职工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积极性,甚至会引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在著作权法领域,对于一般职务作品而言,创作作品的职工是作者,应当充分保护职工的著作权;对于特殊职务作品,应当保护职工的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对于职务表演,应当维护职工的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在专利法领域,对于职务发明,应当保护职工的署名权、获得奖励权和获得报酬权;对于非职务发明,应当切实维护职工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防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不法压制。当职工的知识产权遭受不法侵害时,工会可以帮助职工排除不法侵害;当职工的知识产权受到损害时,工会可以帮助职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或主张不当得利返还。以知识产权法、民法等法律法规为基本框架,可以建立一套维护职工知识产权的法律救济体系。

健全完善职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议

第一,完善职工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规范体系,细化职工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一方面,积极培育职工产出技术创新成果的土壤和环境,完善职工知识产权激励制度规范体系;另一方面,完善职工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的保护和救济制度体系。同时,制定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保护、转化和应用等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形成职工知识产权取得、流转、转化、奖励、保护的制度规则体系。

第二,组建职工知识产权服务与保护机构,切实为职工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服务。根据行业特点,可在行业工会设置职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行业职工提供专业化、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服务,尤其是促进职工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在职工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拓展工会法律援助,建立职工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体系。将职工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工会法律援助范围,对于职工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工会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等,还可以依法代表职工参与仲裁和诉讼,逐步建立起完备的职工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体系。同时,将职工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点工作内容,对于侵害职工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工会可依法展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第四,加强职工教育和业务培训,明确培训时间和培训经费负担,建立常态化的职工业务培训机制。针对职工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有针对性开展职工业务培训,积极引导职工深入钻研业务,勇于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同时,通过线下或线上形式,加强与国内外企业和研究机构的联系,积极开展线下或线上培训和交流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素质。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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