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技术教程 » 记者观察:管好“养老钱”,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观察:管好“养老钱”,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afeng135 2024-07-08 技术教程 27 0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王磊)

近日,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总的来看,七部门联合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举措,无疑为养老行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这一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养老事业的深切关怀和对老年人权益的高度重视。通过加强预收费的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等风险,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秩序。

政策中对预收费的合理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养老机构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合理确定预收费金额,并进行公示。这有助于老年人对费用有清晰、明确的认识,避免因为信息不透明而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政策还强化了预收费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只能用于提供约定的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滥用。这有助于保证老年人的预付费用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政策还对“一床多卖”、超长期限预收费、“退费难”等现象进行了规范,要求养老机构不得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确保交费的老年人总数不得超出其备案床位总数,预收费用总额不得超出其固定资产净额。这有助于防止养老机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资金,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接下来的实施过程中,要监督养老机构在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预收费项目、标准、周期、退费条件及方式等关键信息。这样,老年人及其家属能够清晰地了解预收费的详细情况,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养老机构需要定期报送预收费的情况,包括收费金额、使用情况等。这样,监管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养老机构的收费动态,确保其合规性。

建议养老机构与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存管银行签订三方存管协议,开设专用存款账户。这种安排可以有效确保资金安全性和透明度,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挪用。

建议七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严格按照协议使用预收费。对于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平台,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和监控,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地址:https://nilaka.com/post/2487.html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