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 李姝
近日,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涉嫌经营蛇类案件,涉案蛇类 29 公斤,查获蛇类活体 5 条(4.7 公斤),蛇类死体 1 袋,蛇类动物残骸 2 条。
4 月 15 日,宁乡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网络舆情,宁乡市八一农贸市场某水产店在贩卖野生蛇,初步调查核实后,将刘某经营蛇类案件线索移送宁乡市市场监管局。宁乡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反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奔赴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对刘某涉嫌经营蛇类的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当事人刘某从益阳市石笋乡某养殖场购进 29 公斤水律蛇放在店内销售。至案发日,刘某共销售该批蛇类 22.5 公斤,获利 3150 元。该批蛇类除死亡及售出外,库存 4.7 公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有关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管局对刘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3150 元,并处 1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宁乡市森林公安局已将上述扣押的蛇类活体予以放生,对蛇类死体及蛇类动物残骸进行无害化处理。
刘某所出售的水律蛇又名滑鼠蛇,是中国所产无毒蛇中的较大者,性情较凶猛,但和其它蛇类一样惧怕人类。水律蛇已经被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为濒危动物。2020 年 9 月,国家林草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水律蛇属于二类,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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