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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等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1、董事长:顾正韡先生
2、董事会成员:顾正韡先生、徐永华先生、顾林荣先生、范先华先生、褚松水先生(独立董事)、卢再志先生(独立董事)、靳明先生(独立董事)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顾正韡、褚松水、徐永华、顾林荣,其中董事长顾正韡担任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靳明、顾林荣、褚松水,其中靳明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褚松水、卢再志、范先华,其中褚松水担任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卢再志、顾正韡、靳明,其中卢再志担任召集人。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共由3名监事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1、监事会主席:仰卫明先生
2、监事会成员:仰卫明先生、施剑龙先生、嵇凤祥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6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1、总经理:顾正韡先生
2、副总经理:徐永华先生、顾林荣先生、孙建辉先生
3、财务负责人:陆永明先生
4、董事会秘书:孙建辉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即自本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上述全体人员简历见附件。
四、其他情况说明
因任期届满,马建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担任其他职务;陆永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担任财务负责人;俞权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盛根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五、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2-3957811
传真:0572-3952188
邮箱:grandwall@yeah.net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顾正韡先生,1988年生,民建会员,硕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徐永华先生,1972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先后任职于长城集团、本公司,历任分厂厂长、制造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顾林荣先生,1964 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范先华先生,1964年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先后任职于长城集团、本公司,历任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监事等职。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褚松水先生,196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税务师执业资格。历任湖州审计事务所项目经理、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二部副经理等职,现任湖州新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及所长(主任会计师)。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卢再志先生,1952年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客户经理。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靳明先生,1961年生,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方向,博士学位,教授。历任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科研处处长兼研究生办公室主任、《财经论丛》学报编辑部主任、上市公司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生导师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建辉先生:1973年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法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陆永明先生:1977年生,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仰卫明先生,1971 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分厂副厂长,制造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练市工厂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施剑龙先生,1964年生,大专学历。历任公司销售部内勤记账员、主管,现任公司销售部内勤主管、监事。
嵇凤祥先生,1985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员,技术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仰卫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孙建辉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在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会长顾正韡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顾正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正韡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陆永明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金伟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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