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好吗?不好!骂人对吗?不对!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连佛祖都难免会狮子吼,更别说是我们这些普罗大众了,尤其是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在网络上偶尔发发牢骚、骂骂人,我们早已经习以为常、司空见惯,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要是在明朝,就要注意了!除非您有一定的身份,否则,骂人是犯法的!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之后,在充分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制定了自己的治国法典——《大明律》,《大明律》是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法典,内容涵盖方方面面,大到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方面的政策,小到黎民百姓的行为准则规范,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甚至对于“骂人“都还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条款,可谓是包罗万象。
《大明律》中,关于“骂人“这个法律条款被称为“骂詈”罪,“骂詈”罪属于《刑律》篇,共计八条,根据骂人情节轻重,对应地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轻则杖责,重则判处绞刑,惩处力度不可谓不重。
当然了,虽然明朝对于“骂人“惩处力度很大,但这些法律条款并不是全天下通用的,它一般只适用于普通市井百姓,有一个群体骂人是可以不用负法律责任的,那就是读书人!那么,怎样界定一个人是否是读书人呢?通常来讲,就是以一个人是否考上秀才以上为区分标准,也就是说,考上秀才以上的人,就被认为是读书人,毕竟秀才虽然当不了官,但也算是功名在身之人了,因此,这些人骂人是不用获罪的。
实际上,读书人骂人非但不会获罪,朝廷甚至还设置了一个专门“骂人“的官职——御史,这些御史,级别不高,但权力不小,专门以找茬骂人为主业,几乎没有他们不敢骂的人,有时连皇帝都被他们骂得狗血淋头、狼狈不堪,嘉靖年间的第一清官海瑞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嘉靖皇帝就被他骂得体无完肤,简直就是昏君当中的昏君,可谓是骂出了风格、骂出了水平,海瑞也因此名垂千史,受到后世膜拜!
因此,要是在明朝,一个人即便是再气愤,也是不能随便骂人的,在骂人之前,首先还要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如果只图一时之快,唾沫横飞一通乱骂,那是很有可能会祸从口出、招致大祸的,轻则打屁股,重则坐牢甚至被判处死刑,那才叫一个得不偿失!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骂詈”罪这是一款极不平等的法律,它实际上已经将人自然而然地分为了三六九等,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从现代角度来讲,这是对人权的践踏,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只是在封建社会那个极度专制的年代,高谈人性、民主、平等、人权似乎是那么的天方夜谭,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不平等法律的存在似乎又是一种必然。对此,我们也只能由衷地感叹:社会主义就是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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