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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然 6月24日,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知,按照昆明市人大文件要求,决定停止执行《昆明市林业局关于加强蛇类人工养殖及经营利用管理的通知》中第三条“人工养殖蛇类经营利用要求”中的第五款:“销售到餐饮单位进行经营利用的,按照单报单批的原则进行申报,餐饮单位可凭批准文件开展经营利用,同一事项不再重复申报”。
市林业和草原局提示各县市区林草局,阳宗海林草部门通知辖区内养殖单位和经营单位禁止食用蛇类,加强执法巡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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