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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微发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 第三期

afeng135 2024-07-05 IT技术 4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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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总工会)

2022年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5周年。为了让广大产业工人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此项改革的背景和重大意义,特别是了解《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提出的主要举措以及改革与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职业发展等的密切关系,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写了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一书。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第三期来啦!

阿福开设宣传专栏

带领职工朋友一同学习这本书!

通过普及知识,让广大产业工人进一步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的目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问:优秀的产业工人可以获得哪些表彰奖励?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完善国家级技术工人表彰奖励,形成以党和国家表彰为导向、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制度。

表彰奖励是党、国家、社会对产业工人辛勤劳动和巨大付出的充分肯定,是产业工人实现自身价值、彰显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重要方式。202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中,马毛姐、艾爱国、黄宝妹3名产业工人党员被授予 “七一勋章”;在受表彰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中,一线产业工人约占5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6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 600 名“全国技术能手”进行表彰和奖励;2020年共推荐566名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全国总工会推荐的表彰20线业工人创新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制定的《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管理办法》加大对技能比赛授予奖章的支持力度。

目前,在党和国家开展的“时代楷模” “七一勋章”“劳动模范”评选表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全国总工会组织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各地组织的工匠人才评选表彰,共青团中央组织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央企楷模”评选,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开展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等工作中,优秀产业工人都能得到相应的表彰和奖励。今后,党和国家还

将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技术工人表彰奖励制度, 积极设立符合产业工人特点的奖励项目,给予技术技能水平高超、为党和国家作出突出社会贡献的产业工人应有的褒奖。

问: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评选中的名额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可以说,劳动模范是党、国家和人民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全体劳动者中的优秀代表的最高褒奖。许多大家耳熟能详的产业工人如孟泰、 赵梦桃、李斌等都是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评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确保产业工人在推荐人选中有较大占比。全国总工会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表彰中,把产业工人单列名额,明确规定产业工人占比不低于35%,2018年、2019 年、2021 年、2022年占比均超过40%。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中,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占总人数的47.8%,一线工人和企业技术人员占其中的71.1%。

下一步,党和国家还将继续加强全国劳模和先进代表的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的名额比例,让更多在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作出巨大贡献的产业工人享受崇高荣誉。

问:如何保障产业工人有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方面的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推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产业工人是改革的重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和直接受益者,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近年来,在工会组织的推动下,我国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集体合同签订数持续增加,有力促进了产业工人有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对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级将深入落实《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发展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为方向,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原则,以国有改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基层开展民主协商,着力扩大民主管理覆盖面,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高工作实效,保障产业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构建企业、产业工人命运共同体,努力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受益。

问:产业工人的安全健康权益将怎样得到保障?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业工人健康素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命重于泰山。“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同时工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 10余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督促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推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近年来,各级工会投入资金11.67亿元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近 9.6 万个。

各级将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发展、控制职业危害。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督促“双报告”制度的建立,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识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新入职员工、车间班组、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开发“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特聘煤矿群众监生命监督员信息管理平台”,在推动企业加大安全生全国总产投入、装备、设施等“硬实力”建设力度化学品安的同时,加强安全文化等“软实力”建设。

问:为什么要拓宽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通道?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这为产业工人建功立业、实现自身价值和职业发展提供了机遇。

调研中,一些产业工人反映,在职业发展上存在诸多“天花板”和“旋转门”,要么“一眼望到头”,要么“一眼望不到头”,使得他们对立足本职实现自身价值的信心不足。这些都挫伤了产业工人的积极性,影响到产业工人队伍的稳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就是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制度上的有机融合与互通互认,打通阻碍产业工人发展的各项制度性堵点,打破产业工人成长成才的身份壁垒、价值体现壁垒、学习教育壁垒,拓宽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打 造产业工人发展的立体化发展空间,让产业工人能够积极有序地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问:产业工人将有怎样的职业发展前景?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着改革的推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的舞台将更加宽广。

近年来,为落实改革方案要求,切实突破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的“天花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贯通“技能一技术”“技能-管理”两条横向发展通道;教育部指导国家开放大学制定《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形成学历教育课程和 非学历教育行业证书的互认模式。2022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提出,将现有的“五级”职业技能等级延伸和发展为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大大拓展了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空间。

今后,国家将通过大力实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一步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界限。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与专业技术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同培养、一同选拔、一同考核、一同使用,不断拓宽产业工人职业成长的平台。

来源:中国工人出版社

编辑:郑盛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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